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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司法三讀通過 企業應提撥盈餘給勞工] [中時電子報] [2015-05-01] [打印本頁]

作者: onmpsmnns    時間: 2015-5-1 09:05 PM     標題: [公司法三讀通過 企業應提撥盈餘給勞工] [中時電子報] [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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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5-5-1 09:32 PM

這法案標準騙票,規定企業提撥盈餘,但提撥比例企業自訂,所以分1元也不用罰最高500萬元(其實五百萬元也沒多痛),這不是騙票是甚麼?笑死人1129輸成這樣只學到騙票嗎?我覺2016應該還要在剃光頭才足以展現民智!

補充內容 (2015-5-1 11:47 PM):
我看風傳媒報導,原來好像還沒明訂”罰則”那算甚麼修法?那就不是修法啊!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但罰金沒明訂!意思不是一樣?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5-5-1 09:37 PM

這本來就是這樣阿
但只對小公司吧
大鯨魚 早就註冊到別國
不受台灣法律限制
作者: mangonewspaper    時間: 2015-5-1 09:43 PM

本帖最後由 mangonewspaper 於 2015-5-2 09:29 PM 編輯

勞工自己不團結爭取權益到底,造成法律實際執行不彰的問題不解決,就算是神一般的修法都沒用  
況且加薪四法很多細節含糊不清,根本就是兩大爛黨亂搞出來騙選票的.....  
不信到時候就看看勞工權益受損時,有哪個兩大爛黨的立委肯出來為勞工發聲?  
台灣選民真的該考慮不要再讓兩大爛黨亂搞,選擇乾淨親新的的第三政黨了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5-5-1 09:53 PM

四法過一法
其中的工廠法還是湊數來著

要讓人民有感
路途還很長


作者: ldj27604    時間: 2015-5-1 10:22 PM

這種做法確實對勞工的福利有所增加~~~~但實質上勞工能不能吃到這項福利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jlpc26    時間: 2015-5-1 10:42 PM

騙小孩的
提撥100萬出來 1經理級的 2廠長級的 3專員級的 4顧問級的 5課長級的 6業務部 7營業部 8基層勞工 平均分下來 基層勞工全部人只能平分12.5萬  
作者: dick0412    時間: 2015-5-1 10:50 PM

這些立委還在自慰啊.這根本是沒用的法律.稅金都拼命逃了.真受不了這些立委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5-5-1 11:29 PM

公司都會作內外帳,員工拿得到什麼?過這法案過自爽的嗎?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5-5-1 11:38 PM

認為拿得到的勞工就太....嗯
"企業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一定比例是多少?一樣看老闆臉色?
現在有多少企業有照勞基法在走?
實徹勞檢,比照會計制度,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每三個月必需由合格的會計師(勞動關係師?)簽核帳務(勞資契約?),這樣可能比較實際吧
作者: crazy0955    時間: 2015-5-2 12:05 AM

要真正能夠有手段逼老闆落實在是好的~___~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5-2 12:36 AM

看的到吃不到也沒用阿
這種規定還不是形同虛設

作者: plkpp    時間: 2015-5-2 01:01 AM

看到這種我笑了
一堆白癡提這啥法案
盈餘 呵每間公司都會作帳盈餘 哈
作者: shark740810    時間: 2015-5-2 0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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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5-2 01:29 AM

過了這個一點意義也沒有啊,頂多也只有極少部分的人才拿得到(唉...搞不懂他們是真的天真到認為老闆會乖乖照著做,還是把人民當笨蛋...)
作者: ab6541    時間: 2015-5-2 03:20 AM

靠自己最實在

有空上街不如多充實自己或是多加班

為什麼有人年薪千萬  你只領22K

不是所有人都有好爸爸也不是所有人都領軍公教
作者: tk_tomi    時間: 2015-5-2 07:27 AM

可以加註若民間沒加薪,負責此提案的人須將薪水全數捐出彌補欠額嗎
作者: aerron    時間: 2015-5-2 07:41 AM

又是一個擺好看的法案吧
等到政府真的有能力強制執行再來慶祝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5-5-2 07:41 AM

法律太多了拉.......................
重點在於落實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5-5-2 08:14 AM

台灣的五一勞動節有假期嗎?大陸現在五一放假一天,加周六周日,共三天小長假。高速公路免費通行。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15-5-2 08:32 AM

有良心有社會責任的企業主、政客就是少數,只能自己靠自己了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5-5-2 08: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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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5-5-2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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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5-2 10:18 AM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們就看看
台灣公司會不會年年常態虧損!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5-5-2 10:42 AM

法可以隨便立,至於如何執行,那就再說吧,最重要的還是選票要進口袋來!!!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5-5-2 10:44 AM

這也算是勞動節最好的禮物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5-5-2 12:09 PM

白癡的法案
全世界有誰這樣做?
還不加薪就加稅呢
民粹治國萬歲!
作者: markets01    時間: 2015-5-2 12:09 PM

這種法案看看就好真正會提撥的根本就是0吧、理財顧問跟會計師都把帳做得漂亮會告訴員工公司只是微幅成長、根本無法提撥盈餘出來給員工當獎金、真正想照顧勞工就該好好去想其他法案不是想這種很奇怪有看拿不到的法案。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5-5-2 12:18 PM

企業一定會想盡辦法將帳面盈餘用的很少,甚至沒有,

這樣一來又可以少報稅自己荷包更是滿滿滿
作者: buglbug    時間: 2015-5-2 12:34 PM

標準騙選票法案
提撥比例企業自訂這根本有跟沒有一樣
兩大爛黨果然不是叫假的

作者: joy5029    時間: 2015-5-2 01:28 PM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只怕看的到吃不到
作者: xwin5733    時間: 2015-5-2 01:54 PM

現在國民黨被老馬執政以來 底下的黨員變白癡嗎 沒強制罰則 也沒說要比例多少 就跟 陽光法案一樣 唬爛的法案 中看不中用 專門來騙選票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5-5-2 03:56 PM

政治人物又在玩文字遊戲了難怪中國大陸會失守也很正常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5-5-2 04:39 PM

這本就是看得到吃不到,而且又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會鳥這條法規,應該訂一些對勞工看得到又吃得到的法案,不然就是有檢舉獎金機制,只要企業沒按規定就可以檢舉並罰企業1千萬,檢舉者領500萬,可連續處罰,一個人檢舉就罰1次,10個人檢舉就罰10次,這樣看那些企業不尊守.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15-5-2 06:06 PM

沒罰則就和勞基法一樣! 老闆根本沒再怕!不遵守也沒關係!

另外老闆通常會做帳! 外帳和內帳不一樣!他只要說沒賺錢!你也拿他沒皮條!
作者: she161    時間: 2015-5-2 06:18 PM

我和大家都一樣 不相信 !
作者: hdauron    時間: 2015-5-3 12:35 AM

看的到吃不到
騙騙選票而已啦
作者: bnm1687    時間: 2015-5-3 07:17 AM

又是一個假法案
台灣有一大堆黑心工廠
都不認真去查核(有關係的找關係 沒關係的找門路)
怎麼能相信這一個就是>>>>>法案會有啥執行力
RIP台灣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5-5-3 11:07 AM

就說政府跟企業財團是站同一陣線的嘛...而且加薪四法才通過其中一條...這麼為老闆著想的政府,我都要痛哭流涕了。
作者: ysl631    時間: 2015-5-3 12:15 PM

有在體恤員工的企業 你沒立法 他照樣主動分配盈餘給員工 若是家族企業只會分配盈餘給家族的大股東 他們的會計人員又不是幹假的
作者: kiger1    時間: 2015-5-3 02:21 PM

很標準騙票招數.
既然網友大大都戳破拉.我就不補刀了.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5-3 03:40 PM

我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們訂的這個法,我想至少有九成的上班族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唉
作者: p132323099    時間: 2015-5-4 01:20 AM

這種法規...蠻奇怪的
搞不好會發個10元,也算有分配盈餘了
作者: 唯我是問    時間: 2015-5-4 01:36 AM

哈哈哈哈哈
真是笑話
台灣公司連勞基法都不遵守了還想要分錢給員工?
作者: joneshsu27    時間: 2015-5-4 01:51 AM

有許福利都被吃掉了啊…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5-5-4 02:01 AM

標準自嗨的法案
大家又不是小孩子
這個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一點用處都沒有
作者: 石灰水    時間: 2015-5-4 02:04 AM

這只是形式上的法律

會不會執行就看公司了(大多數應該不會

畢竟連最基礎的所得稅都在逃了
作者: guavalai    時間: 2015-5-4 05:54 AM

本來就應該將盈餘給勞工,畢竟沒勞工哪來這些盈餘。不過說真的這些企業還是會想盡辦法找漏洞吧
作者: wdeaths    時間: 2015-5-4 04:59 PM

連稅都沒再繳了哪裡會有所謂的盈餘
作者: gfnightelf    時間: 2015-5-4 05:47 PM

有這種法案 ?怎到現在都沒聽說過 大都私人企業壓搾都來不及了 連個年終獎金都鳥的跟什麼一樣 盈餘全進了高層的口袋裡

名車一部接著一部換,房子一橦接著一橦買,基層勞工一年升個薪水1000~3000就機機歪歪的
作者: 看到鬼鬼鬼    時間: 2015-5-4 06:24 PM

又是一種藍綠在選舉前的固票法案

看的到吃不到 如果資方 不願發放

老實說 你也沒有設計去處罰他的罰責阿

或著資方在兩方比較下 他情願給你罰 也比發放給員工的省的多 那你又拿資方怎麼辦
作者: CareerGT    時間: 2015-5-4 06:38 PM

可是往往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結果勞工依舊悲劇
作者: linus73583    時間: 2015-5-4 06:44 PM

雖然法律是修了但那些慣老闆們一定會想辦法鑽漏洞吧
作者: lovvrider    時間: 2015-5-4 06:49 PM

規定1% 跟30%盈餘就不一樣了 .....整天做成虧損的公司一堆 看的到吃步道
作者: vincent66121    時間: 2015-5-4 07:02 PM

這好看安慰自己罷了
沒人敢跟老闆要這筆錢
作者: proofs    時間: 2015-5-4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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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ismao    時間: 2015-5-4 09:31 PM

沒聽說過作帳作帳嗎?帳是作出來的
作者: TSM-144    時間: 2015-5-4 09:32 PM

看看就好吧
台灣有哪些法律是真正有用的
勞基法
勞健保
還有有的沒的
哪些不都是和勞工有關的
但偏偏對勞工一點保障也沒有
作者: tim-ting    時間: 2015-5-4 09:32 PM

這是一個一點用都沒有的立法
這政府連過勞都沒轍了 加薪?
我還寧願他普查加班費問題
一堆不是責任制的工作
卻都在做沒加班費的時數 這可以先管管嗎?
作者: b0923662332    時間: 2015-5-4 10:03 PM

沒用啦,企業不給有啥用,就算企業有給一定是交代主管發放,主管只要用一些表現不好的理由不給勞工還不是一樣錢都是進了那些畜生主管口袋阿
作者: s168268368    時間: 2015-5-4 10:18 PM

員工通常都是最悲哀的
老闆通常都是想怎麼榨乾員工
你說這樣員工還拿得到東西嗎???
老闆不會想辦法鑽法律漏洞!?
作者: touoda    時間: 2015-5-4 10:37 PM

這是一個形容詞!沒有確切的數字跟規範!誰理你
作者: maajn    時間: 2015-5-4 10:39 PM

本是美意的~不過在商言商~真有良心的企業有多少呢~~真的是看的到吃不到
作者: a2736395    時間: 2015-5-4 10:40 PM

假的啦,蠢蛋才會相信這個鳥三讀,這種東西都可以一推二淨沒有賺錢,我看這立法院跟本瘋了。
作者: as467911    時間: 2015-5-4 10:43 PM

早該回饋多衣些利潤給勞工了~
這樣我們才會更有動力 效率達成公司的作業!
作者: tx123    時間: 2015-5-4 10:52 PM

反正又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那些財團連黑心錢都不放過了
還想要讓他們把吃進去的錢再吐出來
會不會太天真了

作者: wayne780118    時間: 2015-5-4 11:00 PM

as467911 發表於 2015-5-4 10:43 PM
早該回饋多衣些利潤給勞工了~
這樣我們才會更有動力 效率達成公司的作業! ...

你有看內文嗎?

我幫你加薪1塊,就合法了
作者: hdwkl    時間: 2015-5-4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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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ystyle    時間: 2015-5-4 11:44 PM

Someone specifies the key point.
The bill doesn't tell us the punishment if company doesn't follow it.
There is no clear statement.
Judiciary doesn't know how to convict.
It's unclear. So, it has no effect for companies.
It's not a useful bill for labors.
作者: fona12345    時間: 2015-5-5 12:07 AM

企業會同意?每次都是魔鬼藏在細節裡,到最後一定會形同虛設,先立法罰低薪責任制吧!!
作者: 4562164    時間: 2015-5-5 12:19 AM

哀哀
鬼島繼續抗議吧
說認真的  大環境不好還不是都你們搞差的= =
作者: jerryby0928    時間: 2015-5-5 12:20 AM

有罰則嗎?
沒有罰則的話也沒用啊~~
企業不落實=政府追查=新聞大肆撥放=最後發現無法可罰

到頭來有改跟沒改一樣......= =
作者: jann.7777777    時間: 2015-5-5 12:21 AM

遲來的正義....,只是,為什麼國黨要在真正失敗後,才懂得與民為伍?
如果你們在上任8年的第一年就這樣做,是否我們國民才會真正的有感?
作者: 友善的尾巴    時間: 2015-5-5 12:23 AM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啦!!
到時變相的來個抓長補短...
有用嗎?

作者: a18jackcom    時間: 2015-5-5 12:24 AM

慘 又有更多的企業要外移了
台灣再亂搞下去 沒有企業要在台灣
經濟之母 經濟核心 鋼鐵 傳產 製造業 都被趕出去了 現在又要趕誰出去呢? 我們等著看
作者: 0933852314    時間: 2015-5-5 12:26 AM

真正可以拿到的人 只有少數幾個人吧....不可能都有機會
作者: convey    時間: 2015-5-5 12:26 AM

通過也沒用,看得到吃不到的法案
作者: mom80515    時間: 2015-5-5 12:27 AM

帳本是老闆在算就算了拜託台灣的逃漏稅的問題也是存在雖然我是不知道嚴不嚴重
作者: z5y4x3w2    時間: 2015-5-5 12:35 AM

公司底成員工根本不知道實際盈餘  到最後還不是內部說甚麼就是甚麼
作者: a24879951    時間: 2015-5-5 12:42 AM

這則文章看看就好..公司有可能會分紅給你嗎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5-5-5 12:42 AM

公司怎麼定義才算賺錢?要撥多少盈餘出來?
是否是給全體員工?怎麼分配?罰則多少?
根本完全看企業公司良心,但有幾間呢
有的甚至沒在怕罰則,因為一天營收就不知道多少了
作者: snakebite    時間: 2015-5-5 12:49 AM

不是白痴的人就會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政客在做秀。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5-5-5 12:51 AM

老闆每天都在喊賠錢,是要給個屁
作者: Quxingke    時間: 2015-5-5 12:55 AM

看前面幾樓的回覆都是站在員工的立場看,可是不覺得很不合理嗎?

難不成公司虧錢要員工補不足,不然這立法的依據還真是公平阿。

不過也無所謂,擺明了一個大後門在那,標準的我請客你買單的說法。

原來人民納的稅都花在這樣的鳥事上,真是好樣的。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5-5 04:39 AM

國民黨應該要帶頭把黨產還給人民
作者: classic0083    時間: 2015-5-5 06:57 AM

真的好慘一元也是錢
沒有規定底線是多少
不過他們的選舉政績確實增加了
看不懂得人就會被騙選票
作者: rpg0928    時間: 2015-5-5 07:12 AM

國民黨這樣亂搞
沒有人會在台灣開公司
一樣持續在搞垮台灣
作者: ozakal    時間: 2015-5-5 09: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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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keover1986    時間: 2015-5-5 09:15 AM

不知道政府在作啥,根本無感,要他們作什麼的。
作者: 峰臷    時間: 2015-5-5 09:22 AM

就大公司設一堆子公司
大公司一直虧錢~
這盈餘完全沒辦法進到勞工口袋
董事、股東都在子公司一直吸錢~
作者: judylalala    時間: 2015-5-5 09:31 AM

MONEY 是掌握在老闆手上 看得到吃不到 概念很好 可是吃不到有用嗎? 好笑的...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5-5-5 09:40 AM

沒有罰則嗎?此法是"良心法"嗎? 立委諸公你們是在演戲嗎?
作者: yiemagic    時間: 2015-5-5 09:40 AM

又一個看得到吃不到的法案,
想要老闆拿錢出來,
比登天還難,
不要到時雙手一攤喊倒閉不就苦更多人.....
作者: kk95277    時間: 2015-5-5 09:42 AM

看的到吃不到也沒用...不過似乎總比沒有好的感覺...
作者: juneqcd1    時間: 2015-5-5 09:44 AM

治標不治本的政策,也只有這些立委自以為是的高興
作者: q51p63k6    時間: 2015-5-5 09:44 AM

這種對財團根本不痛不癢,算了吧,多領錢我完全不指望。
作者: jesterriddle    時間: 2015-5-5 09:46 AM

再來會發現會計會變得更忙碌喔
然後有更多公司會宣布
有盈餘
但為了填補之前的虧損
無法發放紅利給員工
作者: cchzoe    時間: 2015-5-5 09:47 AM

台灣企業.....別傻了......這法案好看的而已
作者: boy90355    時間: 2015-5-5 09:56 AM

這是很好的修法
但卻也是很不實際的夢想
整個修法太過粗糙,很多細節沒有說明,也沒有相對應的罰則,更沒有明確的監督制度。
作者: zeroblackjoker    時間: 2015-5-5 10:00 AM

擺明騙選票...這個法又苦了中小企業...大財團才不甩你啊!(不知道詳文,僅憑文章內容)
台灣的經濟支柱應該是中小企業,而非大型企業...這樣把中小企業搞垮...難怪哀聲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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